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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科技学院内部管理改革成效显著

2000-08-29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滕忠顺 杨禹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根据高教法关于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精神,黑龙江科技学院加大了学院内部管理改革力度。近年来该院在教学管理改革中实施“支点下移、权力下放”政策,向各系部下放财权、管理权。一是把公出费、实验材料费、维修费、实习费等10项经费下放;二是把教学质量与监控权、教学日常管理权、师资培训权下放;三是对校内津贴实行总额包干到系部,由各系部直接分配。

与此同时,黑龙江科技学院在依据高教法,加强学院内部管理改革中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。先后制定并实施了《黑龙江科技学院财经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关于清理整顿长期脱岗人员的意见》、《人才交流及再就业指导中心在籍人员的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》、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、《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关于供热费、供热维修收缴的暂行办法》等30余项制度和规定,为依法办学提供了有力保证。除此之外,该院还先后进行了“理顺关系、转换职能、精干队伍、提高效率”,解决“有岗无事、无岗有人、人事游离”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改革和模拟企业化管理,实行成本核算的后勤社会化改革。共清理整顿各类富余人员140余人,节约开支60余万元。撤消了供应科、车队和派出所,仅人事制度改革就为学院节支200余万元。总务科、水电科模拟企业管理,实行独立核算,按劳取酬。医院、托儿所实行经费包干,差额拨款,半自负盈亏,尽快实行自负盈亏。伙食科实行分灶经营,独立核算,统一管理,使后勤服务逐步实现社会化。校办产业初步形成了“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、自我约束”的经营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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